一是成立工作专班。旗委政法委协调由旗财政局牵头组织相关政法各部门共同组成罚设资产接收工作专班,成立资产小组,明确人员分工和职责。
二是加强对外协作。优化工作程序,提高工作效率,做好和纪委监委、政法各部门、财政局沟通对接,加强罚没财务工作信息沟通。需要进行评估、审计、出具法律意见的,委托具有专业能力的合规、合法的资产评估机构、会计审计事务所、律师事务所进行相关工作对接协调,保障各项程序合法畅通。
三是确保专人保管。建立专门的涉案和罚没财物档案室,满足防火、防水、防腐、防疫、防盗等安全要求,专人负责接收、保管。安装视频监控、防盗门等安全设备,让保管人员时刻绷紧依法扣押、管理、处置涉案款物的纪律之弦。
四是规范处理手续。坚持“退有理、罚有据”的原则,行使处置权。在办理案件时,对审查调查报告中所列涉案款物与所附涉案款物清单、手续是否完备等情况进行审查,并对涉案款物提出处理意见。
五是建立全程台账。全程建立健全罚没财务管理台账,涉案和罚没财物设立科学的台账管理,进行“一案一档”“一物一档”管理。对接管的罚没财物造册、登记,清楚、准确、全面反映物品的主要属性和特点,完整记录从移结交入库到处置的全过程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