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什么是见义勇为?
见义勇为是指公民在履行特定职责以外或在完成法定职责的同时,为保护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或者他人人身、财产安全,同违法犯罪作斗争或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重大公共卫生事件、安全事故等重大社会风险事件时,特别是在预防、控制和消除传染病的发生与流行过程中,遇到他人面临危及生命健康安全的情形,公民不顾自身安危,为帮助和援助他人,导致自身面临生命健康等重大风险,甚至造成死亡、受伤、残疾、感染等实际损害的行为。
二、哪些行为属于是见义勇为?
在法定职责和义务以外或在正确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的同时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行为发生地旗区级以上政法委员会确认为见义勇为行为:
(一)同正在侵犯国家、集体、个人财产或者他人人身安全的违法行为进行斗争的;
(二)同正在危害国家安全和社会秩序的违法行为作斗争的;
(三)协助公安机关、国家安全机关和司法机关追捕犯罪嫌疑人事迹突出的;
(四)在发生重大自然灾害、安全事故等重大社会风险事件时,不顾自身安危,帮助和援助他人的;
(五)不顾疾病感染风险或生命损害风险,积极救治、抢救他人的;
(六)符合《鄂尔多斯市见义勇为人士奖励和保护实施办法》规定的其他见义勇为行为。
三、见义勇为人员有哪些奖励?
市、旗区按照各自权限,对见义勇为人士分别进行奖励:
(一)嘉奖、记三等功的,授予旗区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并发放相应的奖金,同时可申报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二)记二等功的,授予市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并发放相应的奖金;
(三)事迹特别突出,记一等功的,可申报自治区级见义勇为荣誉称号。
四、如何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
见义勇为人士或家属可向行为发生地政法委员会申请确认见义勇为行为,有关单位或个人也可向政法委员会举荐见义勇为人士。见义勇为人士未提出申请也未被举荐的,行为发生地政法委员会调查核实,认为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予以确认。申请或举荐确认为见义勇为的,应当在行为发生之日起6个月内提出。
五、见义勇为去哪儿申请?
如果有符合条件的,请将个人事迹材料送到杭锦旗委政法委208办公室。